各市属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党委,各市属社会组织: 现将《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天津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委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市社会组织党委要按照中央、市委要求和《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2017年工作要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保进求优,为天津市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深入推动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津党社发〔2016〕3号)文件精神,迅速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传达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增强党员“四个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开展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彰显党的政治存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推行设立政治委员,在社会组织和分支机构中层层设立政治委员,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实体性社会组织先行设立。
3.指导社会组织学习贯彻《慈善法》、中办发〔2016〕46号、中办发〔2015〕51号、津党办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及2016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
二、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4.落实2017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任务。一季度与隶属市社会组织党委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及社会组织党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做好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年中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党组织书记,进行问责。
5.组织召开市社会组织党委一届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推动部署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载体建设。
6.对照《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开展2016年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联合市属业务主管单位深入社会组织抽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基础保障薄弱的,按照10%左右的比例倒排,开展集中整顿。
7.按照《天津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全力做好第二批脱钩行业协会商会党建脱钩工作。
三、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8.按照“同步信息、同步组建、同步年检评估”的要求,全面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确保30人以上的实体性社会组织有党员,有党员的社会组织有党的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5%以上。
9.强化分类指导。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党对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的领导。
四、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
10.切实做好市属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管理和领导,完成2016年度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制定《2017年社会组织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计划表》,指导直接登记社会组织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开展党建工作,按季度对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查。
11.建立天津市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定期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到服务中心开展活动。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基础档案检查制度和党建信息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基础档案检查。
12.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2017年度社会组织党建统计工作。加快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系统测试并推广应用,提高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信息化水平。
13.切实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按期换届、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
五、选树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14.在市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明确创建要求,采取“党建+重大决策”“党建+中心工作”“党建+行业发展”等办法创新特色载体,大力营造“全市抓支部、层层强基础”的浓厚氛围,2017年底30%的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五好党支部”标准,培育并选树一批“五好党支部”标兵。
15.以纪念建党96周年等各项活动为契机,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评选表彰,在党组织中树立一批先进党员教育活动园地。指导业务主管单位通过“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指导。
六、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选拔与轮训工作
16.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可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党建工作指导员兼任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也可帮助社会组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书记人选。
17.配合市“两新”组织工委开展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加强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三季度举办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理论研修班。
七、加强社会组织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
18.指导市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党员轮训制度。
19.加大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研究社会组织中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方法,确保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组织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注重解决党员的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八、加大党建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0.加强与市委党校、市社科院等专家学者的合作与交流,完成《提高社会组织党建科学化水平研究》等科研项目。深入基层调研,摸索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全面从严治党在社会组织中贯彻落实的规律。
21.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的先进典型事迹。继续办好天津市社会组织网站—党建信息专栏和社会组织微博、微信,加大在全国、本市媒体新闻报道力度。
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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